服务条款<

第1条 目的

本条款旨在规定由 OOOO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运营的 OOOOOOOO.com(以下简称“网站”)所提供的短信发送服务(以下简称“服务”)
的使用条件与流程,以及公司与会员之间的权利、义务及其他必要事项。

第2条 条款的效力及变更

  1. 本条款在公司网站发布并向用户公告后生效。
  2. 公司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范围内制定并在必要时变更本条款。
  3. 公司变更条款时,将自生效日7日前起至生效日前一日止在公司网站公告。变更条款将以与第1款相同方式生效。
  4. 会员若不同意变更内容,可停止使用服务并随时退会。变更生效日后继续使用服务的,视为同意变更内容。

第3条 条款的适用

  1. 本条款未规定事项,依相关法律法规执行;如法律法规亦无规定,则依一般商业惯例处理。

第4条 术语定义

  1. 会员:同意本条款并获得使用服务所需的用户ID与密码,在公司网站使用服务的个人。
  2. 用户ID:由会员指定、由4~12位字母与数字组成,用于识别会员并使用服务。
  3. 密码:由4~12位字母或数字组成,用于确认与用户ID一致的会员身份并保护保密性。

第2章 合同的成立

第5条 入会申请

  1. 用户按公司指定格式如实填写会员信息并表示同意条款,即可申请入会。原则上,公司将通过公司规定的实名验证程序后予以批准。

第6条 合同的成立

  1. 服务使用合同在用户申请入会并经公司批准后成立。
  2.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,公司可保留批准:
  1. 公司设备容量不足
  2. 因技术原因难以实现服务
  3. 因公司原因难以批准的其他情形
  1.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,公司可不予批准;即使已批准,也可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解除合同:
  1. 非实名申请
  2. 盗用他人名义申请
  3. 申请时填写虚假信息
  4. 预计会妨碍服务正常提供或影响其他用户使用
  5. 依据《信用信息使用与保护法》被登记为信用不良者
  6. 被相关网络伦理机构登记为不良使用者
  7. 申请条件不完善或无法完成本人确认
  8. 其他因申请人原因导致难以批准的情形

第7条 用户ID的使用与变更

  1. 入会时指定的用户ID原则上不可变更,且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使用。

第3章 各方义务

第8条 公司的义务

  1. 公司不从事法律或本条款禁止的行为,并将尽最大努力持续、稳定提供服务。
  2. 公司将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与管理会员的个人信息,以确保安全使用服务。
  3. 公司认可用户提出的意见或投诉属正当时,应立即处理;如无法立即处理,应通过电子邮件、电话等告知原因。
  4. 公司原则上不在未获本人同意情况下向第三方泄露或散布个人信息,但以下情形除外:
    1.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国家机关要求提供的
    2. 出于犯罪调查目的或相关伦理机构要求的
    3. 依相关法律规定程序提出要求的

第9条 会员的义务

  1. 会员应遵守本条款及服务使用指南与注意事项等。
  2. 会员应提供并保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且与现况一致的信息。
  3. 会员有义务管理自身ID与密码;因管理疏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会员承担。
  4. 会员不得将ID与密码提供给第三方使用;若发现被盗用或第三方使用,应立即通知公司并遵循公司指引。
  5. 会员不得从事破坏公共秩序或良好风俗的行为,亦不得从事以下行为:
    1. 不正当使用他人用户ID
    2. 黑客行为或传播计算机病毒
    3. 违背收件人意愿持续发送广告等信息
    4. 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等权利
    5. 以犯罪为目的或教唆犯罪的行为
    6. 以实施反国家犯罪为目的的行为
    7. 破坏善良风俗或社会秩序的行为
    8. 任何妨碍或可能妨碍服务稳定运行的行为

第4章 服务的使用、限制及注意事项

第10条 服务的使用

  1. 公司确认会员注册后即可使用服务。
  2. 除非因公司业务或技术原因存在特殊障碍,服务原则上全年无休(每日24小时)提供。
    但系统定期维护等公司指定时间除外,公司将事前或事后公告。

第11条 服务提供的限制与中止

  1.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,公司可限制或中止全部或部分服务:
    1. 因设备维护、定期检查或施工等不可避免的情况
    2. 依据《电信事业法》的基础电信运营商中止电信服务
    3. 战争、事变、自然灾害或类似国家紧急状态发生或可能发生
    4. 设备故障或使用量激增导致服务受阻
    5. 损害他人名誉或造成不利益的行为
    6. 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服务费用
    7. 故意散布有害公共秩序与良好风俗的内容
    8. 未经收件人同意或违背其意愿持续发送广告性信息

第12条 使用注意事项

  1. 短信发送集中时可能出现延迟或失败。会员应在发送后确认发送结果;未确认造成的不利益由会员承担。
  2. 短信发送成功以各移动通信运营商短信系统正常接收为准。
  3. 因收件人不在服务区域或无法接收导致未送达,或超过再发送时间(12小时)后被系统删除所造成的损失,公司不承担责任。

第13条 게시물的著作权

  1. 用户在服务页面发布或登记资料的知识产权归用户所有。但公司拥有在服务网站发布的权利,并可在服务范围内使用该内容。
  2. 用户不得将通过服务获得的信息进行加工、销售等商业性使用;违反所产生的一切问题由用户负责。
  3. 公司不对用户 게시물内容审查、搜索及管理所产生的任何损害承担赔偿责任。

第14条 费用等的退还

  1. 如发生多缴或误缴,公司将退还相关金额;如因公司原因导致,将按法定利率一并退还合理利息。
  2. 仅限预付制,用户可在使用前申请退还预付费用。公司将在提出申请之日起至次月末前,将申请退款金额退回至用户支付银行账户。
    退款仅限申请金额不少于1万韩元的情况,且可扣除一定手续费。
  3. 如为手机或信用卡支付,须在完成缴费后方可退款;未缴费状态不可退款。
  4. 公司审核退款原因后,可按条款通过补回发送次数(充值)或按条款计算金额以现金汇款方式退款。
  5. 退款时,将在剩余发送次数余额对应费用中扣除:财政经济部告示的《互联网使用相关消费者损害补偿》规定的违约金(总使用费的20%)、
    PG手续费及汇款费用后,退还余额。

第5章 损害赔偿及免责

第15条 损害赔偿

  1. 因公司原因导致会员无法使用服务时,公司将赔偿相应损失。
  2. 赔偿方式与程序依相关法律法规执行。
  3. 会员违反条款或相关法律导致第三方或公司损失时,会员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
第16条 免责

  1. 因天灾等不可抗力或客户故意/过失造成的损失,公司免于承担赔偿责任。
  2. 公司不对用户发布或传输资料的内容承担责任。
  3. 对免费服务,即使因公司原因无法提供,公司亦不承担责任。

第17条 争议调解

  1. 公司与用户就个人信息发生争议时,可委托韩国信息安全机构(KISA)内的个人信息争议调解委员会处理,以实现快速有效解决。
  2. 因服务使用(含费用)产生争议而提起诉讼的,以公司总部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。